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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兵律师 马兵律师简介 天津鼎坚律师事务所主任;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;天津市优秀刑辩律师;上海大学刑法学硕士;原河北工业大学法学系讲师;教学经历 马兵律师曾任职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系,从事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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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马兵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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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犯罪

最高检通报: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高位运行,成为当前主要网络犯罪

 1月25日,最高检察院通报了当前检察机关惩治网络犯罪、促进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情况,并发布《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》和相关典型案例。

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,目前网络犯罪呈现五大特点。
首先是犯罪案件数量上升迅猛。近年来,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以年均近40%的速度攀升,去年达到了54%,特别是战“疫”期间,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,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网络实施。其中,在所有网络犯罪中,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(包括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)高位运行,成为当前主要网络犯罪。
其次,网络黑灰产形成生态圈,为犯罪持续“输血供粮”。黑灰产上游为犯罪集团提供技术工具、收集个人信息,或为导流获客、广告推广;中游实施诈骗或开设赌场等犯罪;下游利用支付通道“洗白”资金,构建起完整黑灰产生态圈。规模庞大的地下黑产密切配合,为网络犯罪持续“输血供粮”,成为网络犯罪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。
此外,犯罪手段花样更新。网上网下、境内境外、虚拟现实相互结合,网络犯罪手段方式交织升级。据不完全统计,当前网络诈骗手法多达6大类300多种,而且还在不断“推陈出新”。
同时,犯罪主体向“三低”人群发展。网络犯罪非接触性降低犯罪悖德感和罪恶感、超长的黑灰产业链细化犯罪分工,降低犯罪专业门槛,加之超高的收益,致使大量法律意识薄弱、社会经验不足的人步入犯罪“陷阱”。网络犯罪主体开始向低龄、低学历、低收入“三低”人群发展,一些在校学生、社会务工人员都深陷其中。
五是犯罪危害叠加升级。网络犯罪危害在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层面相互交织传导,社会危害“量”的积累往往短时间内导致“质”的突变,敏感的生活“小”信息往往会酿成严重的社会“大”事件。
为更好提升办案质效,推动网络治理,最高检出台了《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共7章65条,包括一般规定、引导取证和案件审查、电子数据的审查、出庭支持公诉等内容,有四个特点:按照刑事诉讼流程规范网络犯罪案件办理;突出电子数据的收集、提取、审查的规范要求;注重办案与技术融合,吸收检察技术人员加入办案组办理案件;突出统筹协作办案,从人员调配、信息互通、代为取证、协助取证四个方面形成打击合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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